2022年潍坊市坊子区义务教育学校暑假转学办理(8月24日-29日提交申请)
根据坊子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坊教体字〔2022〕19号)的文件要求和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坊子区暑假期间办理转学业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8月24日-8月29日
转学到坊子区内学校。转学平台8月24日起开放用户注册功能,8月24日9:00-8月29日18:00期间受理转学申请。
转学到坊子区外学校,以转入方要求为准。
二、转学条件
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有关规定,结合坊子区实际,对确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需要转学的,可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其中,转入坊子区内中小学的学生和转入学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入学生应符合转入学校当年度招生条件。其中,属于区内转学、转入学校为公办学校的学生,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必须在转入学校招生片区内,且户口簿和房产登记地址一致。
2.转入学校规模适宜(在校生总数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初中或小学不超过2000人)且和转出学校不在同一学区(仅限区内公办学校之间转学)。
3.区内公办学校之间转学的,转入和转出学校应不在同一学区。具体见下表。
5.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要求,民办学校暂停转入学生。
三、基本程序
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学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办理学籍调整手续。
1.转学到坊子区外学校。首先向转入学校及其转入方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对方同意,由转入学校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提交转学申请,转入方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再向转出学校申请,转出学校同意后,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审核通过,由坊子区教体局核办后完成电子学籍转学手续。
2.转学到坊子区公办学校。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转学手续:
(1)手机微信端:http://218.59.142.198:8082/fzzx_fwx/,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坊子教育”―“转学平台”办理。
(2)电脑端:http://218.59.142.198:8082/fzzx_f/
四、材料提报
1.坊子籍学生。在坊子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2.非坊子籍学生(随迁子女)。在坊子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坊子区租房居住的,需监护人在坊子实际入住并且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或进行合法经营。
(1)户口本(必备项)。
(2)监护人居住证(父母一方即可,双面)、房管局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满一年或实际入住满一年的(三种满足其一即可),并且在坊子有合法稳定的工作。
(3)监护人在我区交纳社保满一年或工商营业执照满一年或实际工作满一年(三者满足其一即可),并在坊子实际居住。
(4)监护人无房证明(必备项)。
以上四项,第(1)和第(4)为必备项,第(2).(3)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特殊情况说明:
①棚户改造:坊子区的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尚未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合同。
②未办理房产证: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但已交房入住的,需提交发票、购房合同、交纳水电暖燃气费用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③特殊群体: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在坊子区居住的荣誉市民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等入学,按有关政策安排。
④其他情况:根据个人情况提供无房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