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昌邑市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
根据昌邑市广播影视事业发展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招聘政策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不得应聘: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控制总量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我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7月4日。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昌邑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1)。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初审、初试、现场资格审查、技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友情提醒:因笔试时间不确定,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报名,避免后期考试冲突。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
2.报名邮箱:cyrmtrsk@163.com。
3.报名咨询电话:0536-7110723、720587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4.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邮件主题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材料,发送后务必拨打报名咨询电话予以确认。
5.报名所需材料(上传扫描件)
(1)《2022年昌邑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个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带二维码)。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未获得学历证书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照片务必清晰,JPG格式,以本人姓名命名)。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3,由所在单位和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时加盖公章)。
(6)作品证明(省级及以上电视台主要新闻栏目播发作品,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作品视频,视频中需体现出报名人员为主创人员之一并注明作品播出时间及播出栏目)。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按管理权限由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对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逾期视为弃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的,取消此次公开招聘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将通过报名邮箱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缴纳技能测试费70元,具体缴费方式和时间通过报名邮箱发送,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逾期未缴费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岗位调整及报名情况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予以公布。
(三)初试
如果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0:1,将启动初试程序。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初试。初试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条件评估并评定分数,初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通过初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通过初试人选。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初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初试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通过初试人员需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笔试,先进行技能测试再进行笔试。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为:
①应试人员根据所提供素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段新闻视频剪辑,成为一段新闻成片供评委审看、打分。
②应试人员根据所提供素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篇新闻稿件撰写供评委审看、打分。
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上两项各占50%,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技能测试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准考证将通过报名邮箱发送,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自行下载打印。
2.笔试
参加笔试人选从技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技能测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技能测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费40元。具体缴费方式和时间通过报名邮箱发送,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逾期未缴费的人员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笔试结束后,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四、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待遇。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按照规定通过报名邮箱、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